內容概述:

  該方案課程規劃依據行政院推動「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之12項業別及職訓局研訂之策略性產業,其訓練內容涵括六大核心能力包括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國際溝通能力課程、運用數位能力課程、研發創新能力課程、專業技術課程及管理課程。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農保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本國籍。
2.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上述一般身份在職者補助80%,另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 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 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 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學員報名參加訓練,須先繳納訓練費用,待結訓取得學習結業證書後,由訓練單位檢附學習結業證書或學分證明等結訓相關資料,向各地區職訓中心申請補助,審查通過後再由職訓中心核撥補助費用至學員個人帳戶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我國在職勞動人口在職場上必要的共通核心職能及產業核心職能,以因應快速的環境變遷,特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結合民間有品質之訓練單位,提供符合產業發展需求之實務導向課程,並補助在職勞工參訓,以鼓勵勞工自主學習,有效累進個人人力資本。